首页 > 您现在的位置:首页 > 办证指南 > 涉外公证 > 

房屋买卖合同公证
文章加入时间:2013-7-3 13:49:14    浏览:6470

 

 

一、身份证明

(一)自然人应提供的身份证明

1、境内申请人提供:户口簿(户籍证明)、身份证; 
2、境外申请人提供:护照、通行证、台胞证、旅行证等。

● 委托他人代办公证还应提供: 
1、有效的委托书;
2、代理人的身份证明。

(二)法人/其他组织应提供的身份证明

1、营业执照、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; 
2、公司章程; 
3、法定代表人/负责人的身份证件(身份证、护照等)。

● 委托他人代办公证还应提供; 
 1、法定代表人/负责人有效的委托书;
  2、法人印章及法定代表人/负责人签名样式; 
 3、代理人的身份证明。

二、其他证明材料

1、《房地产权证》; 
2、如系共有房屋,需提供共有人身份证明及其同意出售房屋的证明; 
3、法律、法规、规章或公司章程中规定,转让必须经批准或通过的,须提供经批准或通过的文件。


请注意:具体所需材料以公证员现场咨询为准。
机构概况
| 办事指南
出生公证 房屋买卖合同
亲属关系公证 继承权公证
婚姻状况公证 遗嘱公证
工作经历公证 抵押贷款合同
未受刑事处分 学历学位成绩
| 视频新闻
无标题文档
机构概况
机构简介 公证员简介
收费标准
业务范围  
中信咨询
公证案例
中信动态
 
核心业务
强制公证
法律文库
 
服务专区
在线申办
咨询答疑
预约专区
相关下载
全国服务热线
 010-68442299
北京中信公证处 北京中信公证处
版权所有:北京市中信公证处 京ICP备09050870号
制作维护:北京市中信公证处 联系电话: 010-68442299
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,万通金融中心4层和5层
电话:010-68442299 传真:010-68442200
办公时间:星期一至星期五: 上午:9:00-12:00 下午:13:00-17:30
星期六: 上午:9:00-12:00 下午:13:00-16:00